近日,应急管理部派出6个工作组,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等14个重点省市区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
5月初,应急管理部部署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首次采用企业自查和市级交叉检查方式进行。目前,各地区已完成企业自查和市级交叉检查。本次部级督导核查重点督导企业自查自改质量和市级交叉检查工作质量,同时推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等年度重点工作加快落实。
督导核查采用量化评分方式,对督导省份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验,推动各地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查深查透。强化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将督促有关地区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整改闭环,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河南、湖南、上海、北京、河北、深圳禁行危险品车!
▋河南:京港澳高速郑州至安阳段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一、自2021年6月20日0时--7月2日6时,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京港澳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的刘江立交桥)至安阳段(豫冀省界),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二、禁止通行路段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选择大广等其他高速公路绕行或就近驶离高速公路。通过京港澳高速公路由河北驶入河南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在安阳北站驶离高速公路。
三、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安阳段沿线服务区加油(气)站燃油(气)配送车辆,应当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遇恶劣天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湖南:6月21日至7月5日,每日22时-次日6时禁止通行
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岳阳支队决定自2021年6月21日-7月5日,在岳阳辖区高速公路对客危车辆实施限时禁行交通管理措施。对危运车辆,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5日,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通行。
▋上海:6月20日至7月2日,全天限行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6月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控的紧急通知》。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需要请企业自2021年6月20日零时至2021年7月2日24时,除涉及民生、城市运行和重大生产项目以外暂停一切非必要的危险货物运输,开展交通运输部42条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摸工作,关于7月5日前将排摸结果报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协会。
同时市道运中心将完善电子运单系统的升级改造, 自2021年6月25日零时至7月2日24时本市(上海)电子运单系统暂停企业报送电子运单。如确需运输危险货物报送电子运单的,运输企业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注册地道运中心、交运中心进行报备,并按规定要求运输。
▋深圳:7月1日起,非深圳号牌危化车限行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深圳继续对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所有道路0时至6时实施限制异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1、限行时间
每天0时至6时
2、限行道路
禁止非深圳号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所有道路通行。
3、不限行高速路段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4E盐排高速以东段)、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外环高速。
4、执行时间
自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施行
▋北京:6月20日至7月2日限行
6月20日零时至2021年7月2日24时,北京将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河北:7月1日起,京哈、秦滨高速限行
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7-K63、K102-K262)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在G0111秦滨高速(秦皇岛——唐山段K0-K161)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福建、湖北、江西、江苏:化工园区停产整顿
近日,福建、湖北、江西等地区陆续发布安全工作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各地区化工等重点领域开始安全大检查,对于所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零容忍”,对于各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
福建省安办迅速发出《吸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开展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严格督导检查、举一反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湖北省安委办要求,各市安委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化学品储罐区和园区(集中区)全面彻底排查整治,超许可范围储存的,责令停产整顿;未经许可从事危化品储存的,立即停产并封闭和拆除非法储存设施。省安委办将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
江西省委狠抓铁腕执法,切实加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力度,加大重大隐患整改治理督办力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是在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事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
江苏省扬州市针对化学品储存情况进行全面督察。重点排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储存物料与设计不一致、安全设施和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等行为,尤其要严查违规用非危化品储罐储存危化品、不具备安全条件违规储存危化品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严查“三超一抢”行为。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生产、使用、储存企业是否存在生产、使用、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化工企业是否存在超设计生产能力、超设备设施负荷能力进行生产的行为;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存在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情况。
严查不具备开车条件而开展试生产的行为。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存在设备设施还未安装完毕、人员还未培训合格、未制定并组织审查试生产方案等不具备开车条件的情况下,为抢占市场而开展试生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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